中国民营医院战略发展联盟
自律公约
为促进我国广大民营医院实现诚信经营、健康发展,保证中国民营医院战略发展联盟成员单位能够自律、互律,遵守行业规范,健康、快速发展,经联盟主席团常务会议决定,拟定自律公约并由进入联盟的广大理事单位签字确认、自觉遵守。
公约内容如下:
1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;依法治院,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。
2、加强医德、医风建设,恪守医德规范,禁止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3、因病施治,合理用药,避免过度检查。
4、坚持诚实守信服务,不参与不正当竞争,使民营医疗机构朝着有序和健康的方向发展。
5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,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维护患者就医时的各项权利,向患者提供礼貌、热情、便捷、优质、高效、费用合理的服务。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。
6、坚决杜绝自立收费项目,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、透明。
7、保证医院所用药品、设备和耗材均由正规、合法渠道采购,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、设备和耗材。
8、严格执行政府制订的医药收费标准,禁止各种名义的乱收费。
9、依法执业,保证医生、护士以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,坚决杜绝无证行医,确保医疗安全。
10、教育医务人员爱岗敬业,对工作认真负责,对技术精益求精,努力提高医疗质量。
11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,严肃查处侵犯患者权益的行为。并认真接待患者投诉,妥善处理医疗纠纷。
12、不隐瞒事实真象,不袒护直接责任人员,不涂改、隐匿、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。
中国民营医院战略发展联盟
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